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是地球上現存的最大的多國聯盟軍事集團組織,1949年在華盛頓成立。經過半個世紀的發(fā)展演變,現已由原先的12個締約國增至19個,勢力遍及北美和歐洲大部分地區(qū)。北約麾下有美、英、德、意等西方軍事列強,擁有包括核武器在內的全球一流水平的超級武器,其軍力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和團體無法匹敵的。
現有19個成員國:比利時、冰島、丹麥、德國、法國、荷蘭、加拿大、盧森堡、美國、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臘、意大利、英國、波蘭、匈牙利、捷克。北約總部設在布魯塞爾。
北約軍事組織系統包括:1.北約最高軍事機構北約軍事委員會:2.軍事委員會的執(zhí)行機構國際軍事參謀部;3.北約最主要的軍事指揮機構歐洲盟軍司令部;4.北約另一個重要的軍事指揮機構大西洋盟軍司令部;5.北約第三個重要軍事指揮機構海峽盟軍司令部;6.其他軍事機構和輔助機構。
北約歷次首腦會議
經過5次擴大,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已形成了擁有26個成員國的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集團,其邊界直接與俄羅斯領土接壤。以下是北約歷次首腦會議的簡介:
1957年12月16日,第1次首腦會議在巴黎舉行。會議重申對和平與安全的立場,強調建立核武庫的必要性,決定把中程導彈交給北約駐歐洲最高司令支配。
1974年6月26日,第2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上簽署了大西洋宣言,重申所有成員國對成立公約所承擔的義務。
1975年5月29日,第3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集體防務義務和對付經濟問題的互助義務。
1977年5月10日,第4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議承認人權是國家間合作的基本原則,開始研究對東西方關系的長期趨勢和對防務的需要。
1978年5月30日,第5次首腦會議在華盛頓舉行。會議著重討論北約同華沙條約組織的關系,并就北約的長期防務計劃作出決定。
1982年6月10日,第6次首腦會議在波恩舉行。會議討論了在歐洲部署新式中程核導彈和與蘇聯進行談判等問題,通過了《波恩宣言》,強調了防務與對話并重的雙重戰(zhàn)略。
1985年11月21日,第7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美國總統里根向盟國通報了他在日內瓦同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舉行會談的情況。
1988年3月2日,第8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堅持北約的威攝戰(zhàn)略,對蘇聯既保持對話,又保持有力的防務。會后發(fā)表了題為《朝著常規(guī)武器控制目標前進》的聲明。
1989年5月29日,第9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通過了關于防務和軍備控制政策的總體方案及處理東西方關系的政治聲明兩個文件,并正式肯定了美國總統喬治·布什在會上提出的歐洲常規(guī)裁軍的新建議。
1989年12月4日,第10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認為北約和華約均是“穩(wěn)定歐洲的支柱”,強調西方要在急劇變化的形勢下協調立場,維持歐洲的邊界現狀。
1990年7月5日,第11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上通過的《倫敦宣言》在強調北約繼續(xù)保持適當數量核武器和常規(guī)武器的同時,向蘇聯和東歐國家表示了“和平友好意向”。
1991年11月7日,第12次北約首腦會議在羅馬召開。會議通過了《北約新戰(zhàn)略概念》、《關于和平與合作的羅馬宣言》、《關于蘇聯的聲明》等文件和對南斯拉夫實行經濟制裁的決定。
1994年1月10日,第13次布魯塞爾會議通過了美國提出的關于同原華約成員國和其他歐洲國家建立“和平伙伴關系”的計劃。這是北約東擴的一個重要戰(zhàn)略步驟。
1997年7月8日,第14次馬德里會議正式決定,首批接納波蘭、匈牙利和捷克三國加入北約,北約東擴計劃正式啟動。
1999年4月25日,第15次會議在華盛頓舉行,在慶祝北約成立50周年的同時,通過了面向21世紀的新戰(zhàn)略。
2002年11月22日,第16次首腦會議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舉行。會議決定邀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加入北約;決定加強防務能力和對北約的軍事機構進行改革,并就國際反恐和伊拉克等問題進行了磋商。
2004年6月28日,第17次首腦會議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它是北約2004年3月實現新一輪東擴后的首次峰會。會議將主要討論北約戰(zhàn)略調整、下一輪擴大、與第三方發(fā)展新型關系等重要內容。
2005年2月22日,北約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北約總部舉行,加強盟國在北約框架內的合作,特別是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問題上的合作,是這次北約首腦會議的重要議題。 |